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专题 > 征地拆迁专题 > 房屋拆迁专题 > d级危楼搬迁与补偿是怎样的

d级危楼搬迁与补偿是怎样的

d级危楼搬迁与补偿是怎样的
由于城市规划和专项建设工程的需要,对城市国有土地的使用权实行再分配,从而达到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使土地利用效率最大化。这往往就需要拆除大量旧房,在原有土地上进行新的房地产开发建设。但是由于土地的地上附着物凝结了原用户的资金与劳动力,并且是原用户、住户赖以生存和生产的基本物质条件,因而在再建设过程中,拆迁工作的主持者必须对原用户、住户的损失给予适当补偿....
2024-04-18 09:35:04 已帮助903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d级危楼搬迁与补偿是怎样的
D级危房并非强制性需要予以拆除之建筑物。
凡经鉴定被确定为具有危险性的房屋,鉴定机构均须迅速签发具备法律效力的“危险房屋通知书”,以告知房屋所有权人相关情况。
对于已经经过鉴定并确定为危险性的房屋,房屋所有权人则需根据鉴定机构提出的整改或修复方案,尽早进行加固或者维修处理;
在经过鉴定机关明确认定为危险房屋之后,房屋所有权人如未能及时落实有效的解危措施,将需自行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甚至是行政责任。《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第九条
对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一般可分为以下四类进行处理:
(一)观察使用。适用于采取适当安全技术措施后,尚能短期使用,但需继续观察的房屋。
(二)处理使用。适用于采取适当技术措施后,可解除危险的房屋。
(三)停止使用。适用于已无修缮价值,暂时不便拆除,又不危及相邻建筑和影响他人安全的房屋。
(四)整体拆除。适用于整幢危险且无修缮价值,需立即拆除的房屋。
第十一条房屋安全鉴定应使用统一术语,填写鉴定文书,提出处理意见。
经鉴定属危险房屋的,鉴定机构必须及时发出危险房屋通知书;属于非危险房屋的,应在鉴定文书上注明在正常使用条件下的有效时限,一般不超过一年。
查看更多
最新 最热
全部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