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孕妇遭到裁员属非法解雇行径,雇主需依照经济补偿额之双倍支付赔偿。
而关于经济补偿的详细计算方法则依据员工在任职企业的工作年限来决定,工作满一年即支付相应月份的薪酬;
若工作时间超出半年但不足一年,则按一年期计算;
若工作时间不满半年,则按半个月薪酬标准支付。
在此过程中,月工资将按员工在离职或聘任截止日期前的十二个月工资平均数来确定。
然而,若孕妇有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遭受刑事指控等特殊情况发生,雇主有权实施开除行为,此种情况并不构成非法解雇,无需支付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