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婚协定中所涉及到的财产分割的时限问题,其中有明确规定,即有效期为叁年。
但在法律特别要求的情况下,将按照所特别制定的条例执行。
关于诉讼时效,则是从权益所有者知晓或理应了解自身权益受损及责任承担方的那一刻开始来进行计算。
然而,如果自权益受侵害日起到二十年后,人民法院将不再予以受理保护。
然而,在特定情况下,如因特殊原因,人民法院则有权依据权益所有者的申请决定是否延长保护期。《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