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现行的法律体系中,明确规定软件著作权的有效期为五十年不等。
具体来说,针对个人开发的软件,其著作权的保护期限是自创建者生命终止后延续五十年至其死后的第五十个自然年度的最后一天结束;
而对于企业或其他组织研发的软件产品,其著作权的保护时限则会从该软件的首次公开发布日期起算,并持续到第五十年届满之时的12月31日为止。《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十四条
软件著作权自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起产生。
自然人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自然人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软件是合作开发的,截止于最后死亡的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软件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软件自开发完成之日起50年内未发表的,本条例不再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