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合同的效力问题,主要分为有效力、无效应力、效力待定以及可撤销四种类型。
当某份合同符合所有有效的因素时,便被视为具有“有效”效力;
反之,若无法满足这些要求,则会被判定为“无效”,即合同在此情况下不能产生当事人预期中的法律效果;
若某项合同的效力尚未完全具备所需的生效条件,那么根据法律规定,它将处于“效力待定”状态;
最后,当合同存在着可以被撤销的条件时,我们称之为“可撤销合同”。《民法典》第十九条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