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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属自身的债权有哪些

专属自身的债权有哪些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债权债务可以转移也可以因债务人的偿还行为而消失。但不管是债权债务的转移还是债权债务的消失都必须符合相应的法律规定。
2024-04-15 15:45:20 已帮助239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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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属自身的债权有哪些
专属于个人所有的债权,通常涵盖以下两类:
第一,因被扶养者与扶养者之间形成的依赖关系而引发的请求支付权利;
其次,包括由于雇佣关系、亲子关系、子女赡养老父母以及继承人与遗产之间的法律联系所产生的要求给予劳务报酬、退休金养老金抚恤金、安置费以及人寿保险金额、对人身损害进行赔偿的权利等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
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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