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保不经销伪劣商品:
本公司采购商品时均遵循正式、合法的途径,每笔交易之前,我们都会亲自与供应商签署明确的书面采购协议,同时,每次购入的所有商品,都必须要求供应商向我方出示相应的购货凭证及发票等资料,这些将被妥善保管并备案在案。
我司严格拒绝对低价商品的诱惑,更不会参与任何违法行为进行商品采购。
如此一来,即使我们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销售了少量的伪劣商品,也能有效避免因侵权导致的赔偿责任,从而对自身造成的损失进行及时追偿。《商标法》第六十四条
注册商标专用权人请求赔偿,被控侵权人以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未使用注册商标提出抗辩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提供此前三年内实际使用该注册商标的证据。注册商标专用权人不能证明此前三年内实际使用过该注册商标,也不能证明因侵权行为受到其他损失的,被控侵权人不承担赔偿责任。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