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已实现可以为身处外地人员办理异地身份证。
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首先,需由本人亲自前往居住地区公安机关设立的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进行申请,并根据需要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同时按照规定交纳相关证件工本费用。
在该过程中,如您有更换居民身份证的需求,则只需提交旧版身份证;
若仅需补办遗失身份证,则需提供居民户口簿或者居住证明作为补充。
其次,异地受理点在收到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的申请后,会尽快将相关信息传送给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由其负责对这些信息进行及时、严谨的审核和签发。
接下来,待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审核无误并签发制证信息之后,居住地公安机关将根据实际情况,在法律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居民身份证的制作以及核验工作,最终再通过快递等方式将证件送达给申请人。
最后,请申请人带好领证回执去当地受理点领取新证,并将所换取的新证上交。《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
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