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户依法享有部分业主权益。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租户对所租赁房产具有合理使用及合法收益的权力,然而并不具备绝对占有及自由处置该房产的权限。作为按时足额支付物业管理费用的租户,实际上他也已经成为物业公司的服务对象之一,因此,租户有资格行使部分业主权利,得以直接与物业服务提供方就物业服务相关事宜开展交流讨论。倘若由于物业承租者、借用者或其它物业使用者的行为违背物业服务协议,甚至违法违规,引发了物业服务纠纷,那么,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将参考涉及业主的相应规则来予以妥善处理。《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七条
物业服务合同是物业服务人在物业服务区域内,为业主提供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养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管理维护等物业服务,业主支付物业费的合同。
物业服务人包括物业服务企业和其他管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