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效合同之定义。所谓的有效合同(EffectiveContract),即是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承认且能够在协议各方当事人之间产生法律约束力的商务合同或者民事协议等诸如此类的文件梳理。
2.无效合同之解读。相对于有效合同而言保湿,无效合同(NullandVoidContract)则是存在着这样一种区别,该合同在订立之时便已成立,但却因为违反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对社会公共福利及主持合同的其中任一方不适用,同时也因为表面上的意思表述不够真实可靠,所以便被确认为无效。
3.待确定有效性的合同特性。所谓待确定有效性的合同(ContingentValidityContract),顾名思义,这是指那些虽然已经依法订立,但是在法律关于生效条件的相关规定方面仍有欠缺,因此该合同自身效力的确认尚未明定,通常需要得到并经由有权决定者的许可或者确认后方可生效的合同。
4.可撤销合同之解读。反观可撤销合同(RevocableContract),这是指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当事人们可能因表达意思不尽真实充分,误打误撞地做出了错误的意志表示,依据现行法律,这些合同可以通过到法院起诉请求来撤销的协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