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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搬迁,员工不愿跟着去新地址上班,公司需要赔偿吗

公司搬迁,员工不愿跟着去新地址上班,公司需要赔偿吗
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而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而劳动关系的认定其实是一个大课题,不仅涉及到如何根据构成要件对当事人之间是否成立劳动关系作出认定,还涉及到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等其他用工关系以及承揽关系等其他法律关系的比较和区分。
2024-04-06 09:40:05 已帮助109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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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搬迁,员工不愿跟着去新地址上班,公司需要赔偿吗
关于企业迁移涉及到员工能否得到相应补偿的问题,我们必须明确以下几点。
首先,企业迁离现驻地至其他城市的情况下,若诱发劳动者以此为由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关系,那么在此种情形下,企业将有义务向员工提供相关补偿。
然而,如果员工并未选择解约,或者说企业仅仅是在本市内部转移办公场所,那从法律上来讲,企业无需对此类员工进行金钱上的赔偿。
当然,这并不意味着此类员工可以无视劳动纪律,若他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没有正常出勤,仍然会被视为旷工行为。
关于补偿金的具体数额以及计算方式,根据我国现行劳动法规,主要遵循如下原则:
对于已经在本企业连续工作满一年的员工,企业应向其支付相当于一个整月工资经济补偿金;
对于在企业工作已达半年但尚未达到一年的员工,经济补偿金的计算以一年为准;
至于工作时间短于半年的职工,企业应当支付给他们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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