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父母离婚的案例中,对于已然成年的孩子而言,已经不再需要明确其抚养权的归属,而仅仅需要在涉及未成年人抚养权的问题上进行具体的约定或者判决。
经过离婚的洗礼,对于不足两周岁的婴幼儿来说,他们通常会被家长确定为由母亲亲自抚养的核心对象。
当子女年龄达到两周岁以上时,如果父母双方就抚养问题产生分歧且未能达成共识,那么这将由当地法庭依据让未成年子女得到最大福利的原则来进行最终的裁决。
当子女的年纪长到八周岁以上,他们的真实意愿应该被充分尊重和认真考量。《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