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假如有人企图制造或销售假冒伪劣药品,那么他们可能会因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中的“生产、销售假药罪”而面临严厉的法律制裁。
根据该条款规定,生产及销售假药的个人将会被判处至少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留以及罚金惩罚;
如果此类行为对人体健康造成了极其严重的损害或是涉及到其他恶劣情况,那么被告可能会遭受到三年以上直至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以及额外罚金的制裁。
更为严重的情况下,即指被告人的行为导致人员死亡或者出现其他特别恶劣情节时,其可能会遭受十年以上乃至死刑的处罚,同时还要被判以罚金或者没收财产附加刑罚。
请注意,这里提到的“假药”恰恰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相关规定被认定为假药或者以假药论处的药品以及非药产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
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条所称假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假药和按假药处理的药品、非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