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处理合同纠纷案件中,若当事方未能亲临现场,仍然有权选择以诉讼方式解决问题。
对于当事人而言,他们既可选择亲自出席庭审,也可委托诉讼代理人代为参与合同纠纷的诉讼程序。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任何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均有资格成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身份,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代表参与诉讼,其他组织则由其主要负责人代表参与诉讼。
此外,法律还赋予了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委托他人代理一至两名诉讼代理人的权利。
具体来说,以下两类人士有可能会被委派担任诉讼代理人:
(1)拥有律师执照及相关执业素质认证的法律专业人士;
(2)与当事人存在近亲属关系或者为其员工的人员;
(3)经过当事人所处社区、单位以及相关社团推荐的公共人物。《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其他组织由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诉讼。《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