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际关系日趋复杂且虚拟化的今天,我们可以决定将自己QQ号和微信账号中的财产权益进行遗产继承处理。
我们都知道,虽然账号本身无法被继承,但是账号中所存储的各类财产权益,如Q币、微博、网店等等,则成为一个可以通过继承人依法进行继承处理的重要事项。
尽管法学上对于网络虚拟财产的继承处理尚未有明确规定,然而这并不意味着涉及到实质性财产权益时就不能根据法律流程进行继承。
网络遗产的范围相当广泛,包括电子邮箱、网上商店、Q币,以及数以百计的博客和网络文本等诸多衍生资产。
随着人类社会中互联网应用的普及和深入,作为一种独特的、替代性的财产形态,网络遗产所受到的关注度也日益增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