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能更为清晰地为各位读者阐述医疗事故与医疗过错这两个概念之间的异同点,我们将从以下几个重要的维度进行比较分析:
首先,就概念的角度而言,医疗事故通常被定义为医疗机构与其所属医务人员在提供医疗服务过程中所发生的失误或错误,这种失误或错误违反了现行有效的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以及部门规章,同时也违背了各领域的诊疗护理规范及常规标准,并且这些失误或错误最终导致了患者的人身受到损害。
相比之下,医疗过错则是指除了医疗事故之外,由于医院自身的行为不当或者过失,造成了患者人身伤害的一种情况。
其次,当涉及到责任承担这一核心问题时,医疗事故的赔偿遵照国务院制定并颁布实施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来执行,而医疗过错的赔偿,则主要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审理人《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