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存在遗嘱,财产分配便依照遗嘱之规定下手处理;
而在无任何书面遗嘱出现的情况下,将依法进行法定继承。
遗产继承遵循以下规定顺序:
首先为第一顺位继承人,即配偶、子女及父母;
其次为第二顺序继承人:
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
当遗产继承事宜启动之后,优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份额,然后才轮到第二顺序继承人。
若前一顺序继承人全部丧失或放弃继承权时,方可由第二顺序继承人获得继承权益。
若在此过程中产生遗产纷争,便可诉诸法定程序解决,至于能否成功继承遗产及能够继承多少遗产,均需视乎法院判决及相关认定结果。
此外,对于房产继承而言,需首先前往公证机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手续,随后到房屋交易管理中心进一步办理房产继承手续。
在房产继承方式上分为遗嘱继承与法定继承两类,如父母生前未能留下遗嘱,则需按照法定继承途径予以妥善处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