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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天无理由是从何时开始算

七天无理由是从何时开始算
人身权利是每个人最重要的权利之一,包括健康权、自由权等,这些权利都受到法律的保护,任何人都不能侵犯他人的人身权利。侵权行为属于一种对他人造成损失的违法行为,而人身侵权就是对他人身体造成一定伤害的一种侵权行为,我国对于人身侵权有相关的法律规定,对于造成人身侵权的行为人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对受害人进行赔偿,也要及时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024-03-18 15:35:00 已帮助98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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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天无理由是从何时开始算
在七天交货无理由退货政策中,起算日期是从消费者接收货物的那一刻开始的。
只要在这七天内满足相应解除合同条款的规定,您作为消费者便有权利执行退货工作,而如果情况并非如此,您还可以请求我们的商家依据法定程序为您提供更换或维修服务。
对于那些采取网络、电视机、电话以及邮寄等方式售卖产品的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您作为消费者享有在收货后七日之内退货的权力,并且不必添加任何原因解释,但是,以下几种特殊状况将被排除在外:
(一)由消费者自行定制的产品;
(二)生鲜类、易腐烂的物品;
(三)需要进行在线下载服务或者已经被消费者拆封的数字商品,例如音像制品和计算机软件等;
(四)已经交付并正在使用中的报纸、杂志等纸质出版物。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
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
(一)消费者定作的;
(二)鲜活易腐的;
(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四)交付的报纸、期刊。
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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