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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分手,闹得很不愉快,强行索要赔偿,会怎么样

同居分手,闹得很不愉快,强行索要赔偿,会怎么样
同居,是指两个相爱的人暂时居住在一起,现一般用于异性之间。同居跟结婚不一样,结婚是获得了法律的承认的夫妻关系,是不可以随便解除关系而必须要通过一定的法律程序;而同居是不被法律承认的一种行为,也没有任何法律保障。在同居期间男方和女方可以随时提出分手终止关系。在我国现行法上,非法同居分为无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两种。
2024-02-24 22:12:52 已帮助137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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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分手,闹得很不愉快,强行索要赔偿,会怎么样
1、男女双方同居分手后,一方当事人通过胁迫、威胁等方式,强行向对方索要赔偿的,可能涉嫌构成敲诈勒索罪,索要者可能被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因此在分手后,对方自愿赔偿的,可以接受,对方拒绝的,千万不要强行索要,否则容易构成犯罪。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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