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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抵扣能否可以作为债权申报的依据

发票抵扣能否可以作为债权申报的依据
在公司经营期间为了使公司资金得以周转公司以公司名义向银行或个人借款的行为就会导致公司债务的形成。公司债务是民法中债务概念与公司的简单组合,是指公司与特定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包括公司贷款、应付账款、未付款的采购件等等。公司债务包括公司与特定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其转让受合同法的限制,它具有不同的偿还方式和期限,且形式是多样性的。
2024-03-02 07:02:39 已帮助264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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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抵扣能否可以作为债权申报的依据
【问题解析】
不可以作为依据,发票在抵扣后就不可以作为债权进行申报了。
因为发票并非结算凭证,只能证明双方存在债权债务的可能性,不能单独作为证明存在合同关系。
【法律依据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一条
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已经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求偿权申报债权。
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尚未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将来求偿权申报债权。
但是,债权人已经向管理人申报全部债权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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