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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迁走了,老家的宅基地还有吗

户口迁走了,老家的宅基地还有吗
农村宅基地只是一种使用权,所有权归村集体。农户对宅基地上的附着物享有所有权,有买卖和租赁的权利,不受他人侵犯。房屋出卖或出租后,宅基地的使用权随之转给受让人或承租人,但宅基地所有权始终为集体所有。出卖、出租房屋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农户建造房屋及小庭院使用土地,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2024-02-23 13:13:45 已帮助256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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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迁走了,老家的宅基地还有吗
【问题解析】
户口迁走了,只要老家的房屋还在,就可以继承房屋并“连带”使用宅基地
一、宅基地是农村村民用于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集体建设用地,包括住房、附属用房和庭院等用地,在地类管理上属于(集体)建设用地。
二、宅基地使用权具有如下特性:
1、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具有特定性,原则上限于农村居民。
2、宅基地使用权的客体具有特定性,限于集体所有土地。
3、宅基地使用权的内容具有特定性,仅限于依法建造并保有个人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4、宅基地使用权的初始取得具有无偿性。
5、宅基地使用权没有期限限制。
【法律依据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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