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认犯罪嫌疑人照片后下一步一般是抓捕。
指认是指在刑事侦查活动中,为了收集证据、查明案情,在特定情况下,侦查人员组织有关人员(被害人、证人或者犯罪嫌疑人)对与犯罪有关的特定人员、物品、影像资料等进行确认的活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