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人首先到所在社区居委会填写《北京市残疾人证申领审批登记表》,并由社区签字盖章。
2、由社区签字盖章后,申请人携带户口本(第一页、本人页及变更页)及身份证复印件、三张二寸证件照片、《北京市残疾人证申领审批登记表》,到街道社保大厅残联窗口初审。
3、初审合格,由街道残联理事长签字盖章,申请人持签字盖章后的《北京市残疾人证申领审批登记表》到北京市第六医院进行相关体检。
4、体检结束后,由区残联直接到医院取回《北京市残疾人证申领审批登记表》及体检结果。办理精神残疾类别的除提供诊断证明外还必须提供患者自申请时间起,一年以上连续治疗的有关证明和正在治疗中的证明(病历或诊断记录)。
5、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由市区残联发放“残疾证”到街道残联,街道残联按社区发放后,由社区发放到申请人手中(说明,在劳动年龄段的残疾人〈男16-60,女16-50〉,还需要填写就业情况调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