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符合国家规定的必要条件是可以提前退休的。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规定: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2、特殊工种
(1)在高温,井下,高空等特殊工种工作10年以上,经过劳动部门审批,可以在法定退休年龄前5年退休。
(2)患有某些疾病,经过审批可以在一定规定年龄办理病退。
(3)某些特殊情况(如企业破产),政府为了安置职工,规定的特殊政策,可以提前几年退休。
(4)有些工伤职工,丧失劳动能力。经过批准,可以提前退休。
3、办理退休还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1)符合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并办理退休手续;
(2)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