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议起诉处理,可以以银行转账记录作为证据,能够证明欠款事实和欠款金额即可。
2、仅有借条或者仅有转账凭证不能认定借贷合同成立,法官必须结合其它证据和生活经验及逻辑推理来认定,从目前法院的判决案例来看,有支持的,有不支持的。
行动建议:
1、以现金支付的,自借款人收到借款时。
2、以银行转账、网上电子汇款或者通过网络贷款平台等形式支付的,自资金到达借款人账户时。
3、以票据交付的,自借款人依法取得票据权利时。
4、出借人将特定资金账户支配权授权给借款人的,自借款人取得对该账户实际支配权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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