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专题 > 债权债务专题 > 债务债权专题 >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保证人的对保证人是否具有效力呢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保证人的对保证人是否具有效力呢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保证人的对保证人是否具有效力呢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债权债务可以转移也可以因债务人的偿还行为而消失。但不管是债权债务的转移还是债权债务的消失都必须符合相应的法律规定。
2024-03-01 01:55:21 已帮助917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保证人的对保证人是否具有效力呢
民法典规定要求债权转让必须通知保证人,不通知的转让对保证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人转让债权必须通知保证人,保证人接到转让通知后才能向受让人承担保证责任。若未通知,保证人并不知道作为新的债权人的受让人的存在,对其当然不承担保证责任。
但是,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禁止债权转让,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转让债权的,保证人对受让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六条,债权人转让全部或者部分债权,未通知保证人的,该转让对保证人不发生效力。
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禁止债权转让,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转让债权的,保证人对受让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查看更多
最新 最热
全部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