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两大类。
主刑的种类又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
附加刑是指补充主刑适用的刑罚方法,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三条,主刑的种类如下:
(一)管制;
(二)拘役;
(三)有期徒刑;
(四)无期徒刑;
(五)死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四条,附加刑的种类如下:
(一)罚金;
(二)剥夺政治权利;
(三)没收财产。
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