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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册外地应该如何分哪些人应得

征地册外地应该如何分哪些人应得
征地拆迁的补偿标准不是固定的,没有统一的计算标准,因为需要参考的因素非常多,如市场价格、政策等,当然,确定补偿数额还是和当事人协商确定最好,这样不会因此产生补偿纠纷。一般拆迁补偿标准的调整由市县人民政府公布。我国法律规定各地政府应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当地人均收入增长幅度等情况,每2至3年对征地补偿标准进行调整,逐步提高征地补偿水平。
2024-03-05 15:10:30 已帮助211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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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册外地应该如何分哪些人应得
1、外出务工、经商人员。2、在大中专院校就读而将户口迁出,其父母仍以集体经济组织的基本生产资料为经济生活保障,应当认定其分配资格。3、因婚姻关系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之间流动的人员。4、已嫁入的妇女,户口已迁入,应查明其娘家所在地是否已收回其责任田,如未收回,其作为农民的合法权益未被侵犯,不应当认定其分配资格。5、新出生人口的待遇问题。因其未办好户口手续或虽然已办好户口手续但未分得责任田而决定不分配的。6、超生子女。7、服兵役、两劳人员。8、回乡退养人员。9、为了分配土地补偿费,以不正当手段迁入户口,不应当认定其分配资格。10、为了成就某种便利条件而将户口迁入,不应当认定其分配资格。
11.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四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六条 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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