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专题 > 公司经营专题 > 破产清算专题 > 宣告破产条件有哪些

宣告破产条件有哪些

宣告破产条件有哪些
市场是检验公司发展好坏的最重要的指标,如果没有通过市场检验,公司就会破产。破产后依法律程序需要进行破产清算,清偿职工工资、公司债务等,清算完后,该公司就不存在了。《公司法》中的破产清算是指处理经济上破产时债务如何清偿的一种法律制度,即在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时,由法院强制执行其全部财产,公平清偿全体债权人的法律制度。
2024-03-03 06:16:02 已帮助806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宣告破产条件有哪些
宣告破产条件有哪些:

1)债务人不能清偿债务且与债权人不能达成和解协议的。
不能清偿债务有两层意思:
一是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二是债务清偿期届满后,债务人明显缺乏清偿债务的能力。
如果债务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后不能一次性全部履行债务,还间断地履行债务,但停止清偿到期债务呈连续状态时,如果没有相反的证据,可推定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2)债务人不履行或者不能履行和解协议的。和解协议是债权人、债务人的合意选择,是中止破产程序的条件,不管债务人是故意还是没有能力履行和解协议,都违背了订立和解协议的初衷,都是对和解协议的否定。所以应恢复破产程序,宣告债务人破产。

3)债务人在整顿期间,有《破产法》第21条规定的情形的。
这些情形主要有:财产状况继续恶化;债权人会议申请终结整顿的;企业有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的,这些行为包括:隐匿、私分或无偿转让财产;非正常压价出售财产;对原来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担保;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放弃自己的债权等。这些行为不仅无效,清算组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追回财产,并入破产财产

4)债务人在整顿期满后,不能按照和解协议清偿债务的。整顿期是和解协议规定的债务人实现协议目的的时间界限。如果在些期限内不能达到协议目的,就是不能执行和解协议,人民法院就应当宣告该企业破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一条
查看更多
最新 最热
全部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