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一方房产,婚后添女方名字,属于赠与行为,算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可以对这部分财产进行分割。夫妻在结婚后买房的话,一般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此时就是房产只写在了一方的名下,也会按照共同财产进行处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