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婚前全款买房的,该不动产为婚前个人财产。
婚后全款买房的,该不动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单纯在房产上加名的行为并不能改变财产的性质,需要考虑加名是否具有赠与的性质、房产的来源、以及双方做出的贡献大小等。
在房产证上加名时,最好形成书面文件确认加名的性质。必要情况下,由公证处对加名协议进行公证。
此外,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名下的,在离婚时另一方有权要求分割共同还贷部分的增值。
婚前夫妻一方父母参与出资购买房屋,婚后取得房产证的,根据法律的规定,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