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轻者罚款,重者判刑。
2、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的法律责任。
3、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的刑事责任。
4、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并未明确将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或者编制虚假的财务会计报告的行为,作为单独犯罪加以规定,而只是在其已经造成严重后果后,按照犯罪情节、手段,分加以偷税罪、公司提供虚假会计报告罪、中介组织人员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及其他犯罪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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