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是指违约方用金钱来赔偿另一方由于其违约所遭到到的损失。各国法律均认为损害赔偿是一种比较重要的救济方法。在国际货物买卖中,它是使用最广泛的一种救济方法。但是各国法律对损害赔偿的限定,往往只牵涉到违约一方赔偿职责的成立、赔偿范围和赔偿办法等问题,而且差异较大。
2.是指对业已导致的损害进行赔偿。赔偿是债权诉讼最主要的特征,也是普通法所予以的最主要的救济形式。通常情况下,赔偿能够对原告的损失进行弥补,但对于商标侵权案件,原告最关心的往往是怎样
首先让被告停止侵权,
其次才是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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