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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争夺孩子抚养权,孩子是怎么争夺抚养权的?

离婚时争夺孩子抚养权,孩子是怎么争夺抚养权的?
离婚是指在夫妻双方生存期间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行为,离婚就意味着夫妻关系的结束,会带来财产关系的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变更等。根据提出离婚的实际情况不同,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离婚并不是一件光彩的事儿,对任何一方都是一种损失。当然,这也并不是说不能离婚,在满足离婚条件的情况下,夫妻之间是可以好聚好散的!
2024-02-26 06:18:14 已帮助360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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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不离婚等孩子出生争夺抚养权,孩子的抚养权怎么处理?
关于“离婚时争夺孩子抚养权,孩子是怎么争夺抚养权的?”的相关解答如下:

子女由谁抚养的问题应根据子女的年龄分两种情况来决定:

1、哺乳期内的子女由母亲抚养第一条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如果母亲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方生活:

(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2、哺乳期后的子女由谁抚养的问题首先应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情况判决。如果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于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

5)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如果子女是已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父母双方对于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时,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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