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首先应当由其父母担任,如父母死亡或者无监护能力的,按下列顺序由以下人员担任:
(1)祖父母、外祖父母;
(2)成年的兄、姐;
(3)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2、精神病人的法定监护人:按照下列顺序由以下人员担任:
(1)配偶;
(2)父母;
(3)成年子女;
(4)其他近亲属;
(5)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3、未成年人或者精神病人没有上述范围的近亲属或近亲属丧失监护能力的,有关单位或居委会、村委会可以从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的其他近亲属、朋友中指定监护人。当近亲属对于由谁担任监护人发生争议时,有关单位、组织可以进行调解并从他们中间指定监护人。被监护人的父母担任监护人的,可以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
综上所述,对于未成年人及无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患者来说,必须有人监护才行。监护人可以是父母、亲属及社会团体。监护人权限包括照顾被监护人生活、保障本人安全、代为管理其财产等。一般来说,父母履行监护义务,当然,如果父母存在家庭暴力导致未成年人受伤,法院可以取消其监护资格。
2020-06-12 08:17:19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