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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姐是一家国营纺织厂的纺织女工,与用人签单位签订了为期5年的劳动合同,最近几年企业效益越来越差,为了减负需要进行人事调整,用人单位如果提出与姐姐解除劳动合同,应该给予什么经济补偿?

王** 山东 - 潍坊 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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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顾问

地区:山东 - 潍坊

解除劳动合同的概念是指,在合同期限未届满之前,当事人双方便提前终止劳动合同关系的行为。劳动合同的解除包括:双方协商解决合同、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和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三种解除方式。一般来说,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2020-06-07 01:33:2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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