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我进入用人单位三个月了,这三个月里,用人单位都没有和我签订劳动合同,我已经收集到了我在用人单位工作的证据,现在想要从用人单位那里离开了,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双倍工资赔偿吗?

汪* 广东 - 东莞 工资福利
1位律师回复

法律咨询顾问

地区:广东 - 东莞

可以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019-07-12 01:17:00 回复
其他人都在看:
东莞律师 劳动纠纷律师 北京劳动纠纷律师 更多律师>
  • 北京律师
  • 法律知识

我要提问

提交

猜你还想看

想获取更多劳动纠纷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