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婚姻法》的限定来看,如果夫妻之间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问题无特殊商定的,那么房屋无论登记在谁的名下,都是夫妻的共有财产,两方共有共有,从法律上来讲变换夫妻姓名无什么意义,但是如果两方商定该房屋归一方所有,法律上也是认可这种商定的。夫妻解决更名手续的前提是已经获到房屋所有权证,解决手续时需同时到场,填写《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表》,提交的资料因房屋的性质的分别而分别,具体提交如下资料:
1、如果是房改房,需要提交元售房单位的证明,写明因供暖原由应予将产权人变换为另一半的姓名;如果是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夫妻两方写变换申请并简单注明借口。
2、结婚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3、夫妻两方的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4、夫妻两方共有房屋的协议
5、房屋所有权证
6、房改房提供原购房契约复印件(核对原件)
7、房屋所有权证附图,登记表复印件解决夫妻更名手续只需交纳房屋证印花税5元即可,不需要提交任何税务。
2019-02-18 19:22:31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