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被人告,公安局立案后受害人不告了,一样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妇女、奸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仍然以罪判刑的。妇女一人的,可以在三年至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奸淫一人的,可以在四年至七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相应的刑罚量:(
1)妇女或者奸淫增加一人,增加二年至三年刑期;(
2)每增加轻微伤一人,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刑期;(
3)每增加轻伤一人,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
4)造成被害人十级至七级残疾的,每增加一级残疾,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
5)其他可以增加刑罚量的情形。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如果是自愿发生性关系,不是;否则,涉嫌罪,可以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具体量刑看情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妇女、奸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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