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只有县政府才有权征收土地拆除房屋,您可以向县政府举报。
如果当事人有确凿想证据证实,村委会的“不出盖公章”的做法隶属违规,且该“盖章”做法隶属村委会职责以内的事宜。那么当事人能够向上一级政府进行投诉维权。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三十六条限定,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人员作出的决定侵害村民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村民能够申请人民法院予以撤销,职责人依法承受法律职责。村民委员会不依照法律、法规的限定履行法定义务的,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责令改正。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干预依法隶属村民自治范围事项的,由上一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
你好,积极向选举委员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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