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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股东另开公司咋办,大股东另开同类公司,小股东如何维权

黄* 河南-洛阳 经营管理咨询 2019.06.13 08:10:44 341人阅读

你好,公司是有限公司,一直处于亏损状态。我占30的股份,已无力投资,可是另外两个股东还不放弃,有限公司股东另开公司咋办,大股东另开同类公司,小股东如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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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可以,不过如果前一家公司是你自己(自然人独资)你就不可以做第二家独资企业,已经是一家公司法人是可以成为第二家公司股东的,应该没有问题

2019-06-13 08:19:4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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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分析如下:
一,具体分析
一人有限公司的董事由法人股东担任,这种情况下不能再成立新的一人有限公司。但可以开其他类型的公司。
二、法律依据
《公司法》
第五十八条
本法所称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第五十九条 
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2019-06-13 08:11:4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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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司经营中,经常存在大股东通过行使其表决权的方式侵犯小股东权利的情况。我国《公司法》对小股东权益规定了特别的保护机制维权方式为:
一、股权回购请求权
当大股东通过其持股比例控制公司决策机构,作出不向股东分配利润、决定公司合并、分立,转移公司主要财产等情况,持反对票的小股东可以依据《公司法》第七十四条规定,行使股权回购请求权,要求公司按照合理价格回购其股权。
二、股东代表诉讼,
是指在公司的利益受到因公司机关成员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法违规或违反公司章程给公司造成损失时的损害而,而相关内部机构或人员公司不能或怠于起诉追究其责任时,为了维护公司利益,也是为了维护小股东自身利益,具备法定资格的股东为了公司的利益不受侵害小股东可,依据法定程序以自己名义向前述人员代表公司提起的诉讼。
提起诉讼的要件是:

一,原告股东需符合法律规定要件。《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未作限制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均可提起诉讼,对股份有限公司则要求只有是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起诉讼。

二,原告股东必须在诉前用尽穷尽公司内部救济。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股东可书面请求监事会或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提起诉讼监事有类似损害公司利益行为的,股东可书面请求董事会或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提起诉讼。只有在前述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股东才有权为了公司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法院起诉。
《公司法》第七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20-12-06 00:11:53 回复

1.原则上是可以的,法律上没有特别限制,但是该股东本来为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除外。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八条 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股份的方法:  
1、有约定按约定: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没有约定按法定:  
(
1)股东向股东之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大于1
2)同意。  注意:股东向股东之内的人转让股权无需经过股东会作出决议。  
(
2)表示同意的方式  
①明确表示同意。  
②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30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③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
3)优先购买权(顺序:协商出资比例)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法律意见】
有以下的五步:
1、如果你们章程根本就没有约定,首先要召开股东会,召开股东会应当通知小股东参加会议。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应当提前15天通知小股东,或者依照你们的章程规定通知小股东。《公司法》规定: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属于相对多数,不属于绝对多数。也就是说不需要经过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即可变更。
2、股东会做出决议,然后拿公司的副本原件以及新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到工商局办理手续。
3、填写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申请表。
4、到工商局办理变更登记,同时对委托人提供委托书,就可以将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变更到你指定的人名下。
《公司法》第十三条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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