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本所《上市规则》第12.3条:上市公司在本所交易时间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应当自股东大会召开当日起停牌,直至公告股东大会决议当日上午开市时复牌;公告日为非交易日的,则在公告后首个交易日开市时复牌。 公司在本所非交易时间召开股东大会,且在此后的首个交易日或之前未公告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应当自该首个交易日起停牌,直至披露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的当日上午开市时复牌。
从实践来看,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已经预先向市场进行过公告,市场参与者对其已经有一定的认知。同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很多事项,对市场的影响也并不大。为提高市场效率,本次修订取消了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召开当日全天例行停牌的规定,保留异常情况下公司申请停牌的安排。
2014年10月2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4〕46号公布《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该《规则》分总则、股东大会的召集、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股东大会的召开、监管措施、附则6章54条,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14〕20 号)予以废止。以上就是关于召开股东大会要停牌吗的内容,我们做出了详细的解释,不懂的朋友可以多阅读上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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