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云南法律咨询 > 昆明法律咨询 > 昆明合同违约法律咨询 > 公务员试用期想辞职了,公务员试用期辞职违约金如何呢?

公务员试用期想辞职了,公务员试用期辞职违约金如何呢?

贺* 云南-昆明 合同违约咨询 2019.03.25 11:31:41 5853人阅读

我女朋友刚刚考到公务员了,已经过试用期了,幸好还没有签订合同,现在干的不开心,想要辞职的,就怕会产生违约金的,那公务员试用期辞职违约金如何呢?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昆明律师 合同事务律师 昆明合同事务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公务员是不存在违约金的,公务员不同于劳动关系,受《公务员法》管理,不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关系,当然国家机关中的工勤人员与机关是劳动关系,具有公务员身份的人是不需要签订劳动合同的,也就是我们通常说的签约。新进入的公务员通过笔试面试政审公示后上岗,由人事局管理档案工资关系等,当然副科级以上干部还有组织部管。不知道楼主签的什么合同。当然《公务员转正定级规定》2008年颁布的里面也明确说了,新录用公务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公务员法》中有关公务员辞职的那章里公务员部的辞职情形的第一条就是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所以你辞职没有关系的,也不会要求交什么费用。就看组织上批不批了。公务员在试用期内提出辞职的,后果就是一年后视为取消录用,自己再找工作就是了。

2019-03-25 11:38:41 回复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不可以辞职,但可以申请放弃录用。
根据公务员法第八十一条规定,公务员“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辞去公职。按照有关规定,公务员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因此,公务员在试用期内不得提出辞职,但是新录用公务员在试用期内可以向单位提出申请放弃录用。

2019-03-25 11:33:41 回复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试用期期间只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是不需要付违约金的。  
一、如果你在试用期期间,没有履行正常的辞职手续,并且给用人单位造成了一定的损失,用人单位是可以要求进行一定的平赔偿的。  
二、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2020-12-04 13:49:59 回复

公务员是属于国家机关编制,不需要缴纳相关的违约金。只有在企业、公司和国营单位工作的人需要缴纳违约金。并且在试用期无论是哪个单位工作的员工解除劳动合约都是不需要缴纳相关的违约金,如果需要缴纳违约金那么就违法了我国的劳动法了。
《公务员法》中有关公务员辞职的那章里公务员部的辞职情形的第一条就是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所以你辞职没有关系的,也不会要求交什么费用。就看组织上批不批了。公务员在试用期内提出辞职的,后果就是一年后视为取消录用,自己再找工作就是了。
【法律依据】
根据《公务员法》第八十六条,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辞去公职:
(一)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
(二)在涉及国家秘密等特殊职位任职或者离开上述职位不满国家规定的脱密期限的;
(三)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四)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辞去公职的情形。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公务员试用期可以辞职吗
公务员在试用期是可以辞职的,辞职后
首先不再具有公务员身份。
其次,辞职满3年后才能再次报考公务员。但是可能各地方规定会有所差异,对于公务员试用期辞职后果也会有所差异,因此需要因地制宜。
公务员试用期辞职规定:
《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第三十条规定,“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内,由招录机关对新录用的公务员进行考察,并安排必要的培训。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任职;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八十一条第一项规定,“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不得辞去公职。
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辞去公职:
(一)在涉及国家秘密等特殊职位任职或者离开上述职位上满国家规定的脱密期限的;
(二)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三)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辞去公职的情形。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公务员在试用期是可以辞职的,辞职后 首先不再具有公务员身份。 其次,辞职满3年后才能再次报考公务员。但是可能各地方规定会有所差异,对于公务员试用期辞职后果也会有所差异,因此需要因地制宜。 公务员试用期辞职规定: 《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第三十条规定,“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内,由招录机关对新录用的公务员进行考察,并安排必要的培训。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任职;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八十一条第一项规定,“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不得辞去公职。 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辞去公职: (一)在涉及国家秘密等特殊职位任职或者离开上述职位上满国家规定的脱密期限的; (二)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三)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辞去公职的情形。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合同提存
11503人阅读

提存是债务关系消灭的重要方式之一,提存需要满足一定的前提,那么合同提存程序规定有哪些,提存公证规则具体内容是什么,可以提取提存物的时间是什么时候,以及标的物提存后的通知义务应该由谁承担呢!

免责事由
14061人阅读

今天小编为大家介绍免责事由的知识,就是免责事由有哪些呢,以及生产者的免责事由有哪些,侵权行为的免责事由有哪些,无过错责任免责事由等,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你有所帮助,快和小编来了解一下吧!

违约金过高处理办法
6378人阅读

在一般的合同中都会有条款明确违约金这一选项,那么对于违约金过高是如何认定的呢,那么违约金过高该怎么认定,以及违约金过高如何调整,调整办法是怎样的,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你有所帮助,更多知识尽在律图!

标的物是什么意思
50317人阅读

今天小编为你介绍标的物是什么意思,那么标的物是什么意思,标的物提存是什么意思,标的物所有权转移的责任风险是什么呢,更多知识尽在律图百科栏目,以及标的物质押具备的条件是什么呢,来一起了解一下吧!

版权登记合同
13158人阅读

版权登记是一种正常的经济行为,今天小编来为大家介绍版权登记合同的有关内容,更多知识尽在律图平台,任何法律疑问请在线咨询本站合作律师,来了解一下吧!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合同事务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