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2010年我国出台的《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就已经明确的规定不再禁止乙肝病毒携带者从事餐饮业。并且在此基础上取消了包括厨师、餐厅服务员在内的四类职业人士上岗前乙肝项目检测。具体规定为: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人员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将其调整到其他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以上规定表明,乙肝患者可以从事餐饮业等相关行业,只要避开某些相对敏感的职位即可。 但是乙肝病毒携带者办理健康证必须建立在肝功能正常,即肝功中的谷丙和谷草转氨酶正常,并且甲肝及戊肝抗体呈阴性,即可在辖区的疾控中心办理健康证。 需要明确的是,乙肝病毒携带者并不等同于乙肝患者,乙肝病毒携带者一般情况下肝功能呈正常状态,并且没有明显的疾病表现,日常生活及工作与普通人无异。最重要的是,很多人并不明确,即便是日常的亲密接触,如拥抱、握手及共餐都不会造成乙肝病毒的传播。
您好,据您所述建议您直接咨询相关部门了解情况
你好!乙肝患者如果肝功能正常的话属于乙肝病毒携带者,可以办理健康证。中国人中澳抗阳性的比率很高,从本质上来说,只要肝功能正常,这些人群都是健康的,不要有任何无谓的担心。但是在出国留学体检时,好多澳抗阳性的朋友都很担心会不会因为这个指标的异常而影响到最后的出境,且因众说纷纭,更加无所适从,以为是一个很严重的问题。现在我把我所知道的情况说明如下: 根据查乙肝五项指标的结果来判断,这五项指标为:HBsAg(即澳抗)、HBsAb、HBcAb、HBeAg和HBeAb.
1、澳抗阳性,其他四项指标均为阴性。这种情况为正常,发给健康证。
2、澳抗阳性,但为小三阳,即第一、四、五项指标为阳性,且肝功能正常。这种情况为正常,发给健康证。
3、澳抗阳性,但为大三阳,即第一、三、四项指标为阳性,且肝功能正常。这种情况其实也属健康,但按我国卫生检疫部门的规定,不发给健康证。
4、澳抗阳性,大三阳,肝功能不正常。这种情况很可能是已患肝炎,最好先在国内先把病治好。 以上
1、
2、3种情况都不影响从中国出境,美国入境并不查看健康证。如果为第3种情况,没有健康证,其实也无妨,可以用“国际旅行人员体格检查记录”这张表出境,没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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