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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赵志娟律师:去年上半年在宿州市南关花园,下午六点多十几个人头带面罩,穿一身迷彩服,带黑手套,把人砍伤,以至于被害者受伤住院一个多月,身体里内脏,肝胆肾,胰腺全被破裂,脾切掉。身上刀疤多至三十多刀,
受害人构成重伤害,构成八级以上伤残,应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
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您好,如果48小时内人尚未被释放,建议尽快委托律师介入刑事案件。
你可以依法起诉。因为对方给你造成了安全的风险,致使你受伤,地方应当承担相当法律责任。建议你在你母亲治愈后出院委托律师依法进行诉讼,如交警条件不好的情况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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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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