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河南法律咨询 > 漯河法律咨询 > 漯河社保纠纷法律咨询 > 因为需要保险报销需要材料,法院会给有法院盖章的复印件么?

因为需要保险报销需要材料,法院会给有法院盖章的复印件么?

ask****071 河南-漯河 社保纠纷咨询 2018.11.14 11:39:35 1540人阅读

因为需要保险报销需要材料,法院会给有法院盖章的复印件么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漯河律师 劳动纠纷律师 漯河劳动纠纷律师 更多律师>
最佳回复
咨询我
16663953456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河南-漯河 咨询解答:1115条

2018-11-14 19:30:51 回复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具有法律效力,合同加盖公章的即为原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九条明确列举了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的五种情形,其中第(四)项规定:“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印件、复制品。” 该规定第十条“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应当提供原件或原物。如需自己保存证据原件、原物或者提供原件、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经人民法院核对无异的复制件或者复制品。”合同复印件如果双方均盖公章,说明双方对复印件的内容予以认可,所以具有法律效力。

2020-10-27 13:04:56 回复

需要提供其他证据,予以证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七十条 书证应当提交原件。物证应当提交原物。提交原件或者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复制品、照片、副本、节录本。
  提交外文书证,必须附有中文译本。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十条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应当提供原件或者原物。如需自己保存证据原件、原物或者提供原件、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经人民法院核对无异的复制件或者复制品。
 第四十九条 对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进行质证时,当事人有权要求出示证据的原件或者原物。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除外:
  
(一)出示原件或者原物确有困难并经人民法院准许出示复制件或者复制品的;
  
(二)原件或者原物已不存在,但有证据证明复制件、复制品与原件或原物一致的。
 第七十条 一方当事人提出的下列证据,对方当事人提出异议但没有足以反驳的相反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确认其证明力:
  
(一)书证原件或者与书证原件核对无误的复印件、照片、副本、节录本;
  
(二)物证原物或者与物证原物核对无误的复制件、照片、录像资料等;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劳动纠纷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