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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当前流窜性作案和犯罪机动产生的特征和表现告诉我们,流窜性犯罪往往不是单一产生的,它是在多种刺激其形态下,转化多样,变化形式不同,仅仅于流窜犯罪本人客观出现诱发活动条件不同决定的。流窜作案,即犯罪分子从一个地方流窜到另一个地方,不断转移,到处作案。例如流窜盗窃、流窜诈骗、流窜抢劫等等案件较为突出。从我们琼山法院2002年至2003年共审理435件刑事案件中来看,有35.8%盗窃、抢劫的案件犯罪嫌疑人都是来自于流窜作案所为,不过最为常见的流窜性犯罪案件是流窜盗窃、流窜诈骗、流窜抢劫。其中流窜盗窃更具有流窜性犯罪的典型性。这些作案犯罪分子多数来自本岛内琼中、乐东、东方、临高、澄迈等地人员较多,也有本地人员,且这些人员多数是农村农民,他们文化程度不高,一般都只有念小学就缀学,他们成员多数是好吃懒作。从审理这类案件的案犯当中,发现这些流窜犯罪人员多数都患有吸毒史,一旦作案时,都是因为毒瘾发作,丧失理智,手持铁棍或刀,只要他们选中的目标,对被抢的人员不管怎样,三五成群,一上去就朝被抢的对象猛击一铁棍,先把被抢对象击昏后就进行抢劫,抢劫得手后,就乘车逃之夭夭。从审理被抢劫案件中的受害人当中,受害人有的是政府公职人员、小学生、老人、女青年或年青妇女等。其中受害人是小学生、年青妇女人员较为突出,因为他们防范意识和抵抗能力较为弱,一旦遇到被抢就吓昏过去,待他们神志安定时,作案人员已不知去向。
2018-07-01 20:03:55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