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对于变更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的问题,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法院在审理刑事案件过程中,根据被害人等的申请或检察机关的提起,对由该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直接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进行合并审理的诉讼活动。附带民事诉讼在整个刑事诉讼过程中都可以提起。如刑事案件已审结,则应单独作为民事案件审理。一般情况下附带民事诉讼应同刑事案件一并审判,但有时为防止刑事案件审判的过分延迟,也可以在刑事案件审判后,由同一审判组织继续审理附带民事诉讼部分。
开庭过程中,可以在宣读起诉状时直接变更诉讼请求。以上就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请求变更申请书的解答,希望可以帮您解决问题。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只能请求物质损失的,而单独的民事诉讼的范围要广点,然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不用收取诉讼费,而单独的民事诉讼需要收取诉讼费,这两种没有说哪种更好,一般是看具体的情况来选择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六十二条 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不收取诉讼费。如您仍有疑问,可以在线咨询律图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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