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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架斗殴没有造成人员伤亡的情况下,经过公安机关调节处理了的,不会有案底;
打架斗殴,造成人员伤亡的,构成故意伤害罪,会留有案底;
打架斗殴虽然没有人员伤亡,但是造成恶劣影响的,属于寻衅滋事的,会留有案底。如果仅仅是打架,未造成伤害,或仅造成轻微伤害,则派出所会作为治安案件处理,如果是未成年人,则以批评教育为主,不会留案底。如果造成轻伤及轻伤以上,则构成刑事案件,才会留下案底。按照你所说的情况,没有构成什么伤害,应该问题不大,况且警察询问之后就让你们走了,应该不会留下案底。
2018-04-04 17:54:1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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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派出所有案底是打架的回答为参与打架事宜,如果只是做了笔录,不管罚了多少钱,只要没有公安机关对嫌疑人下达《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通常不会有案底。 案底:
一般指某人过去犯法或犯罪行为的记录。又称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在我国法律中一般指有过刑事犯罪前科的档案记录,而该犯罪档案一般存放至公安部门保存。
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的主要内容
(一)建立犯罪人员信息库
(二)建立犯罪人员信息通报机制
(三)规范犯罪人员信息查询机制
(四)建立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
(五)明确违反规定处理犯罪人员信息的责任
2018-04-04 17:49:1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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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底是指司法机关对违法人或犯罪嫌疑、被告人或罪犯,曾经违法或犯罪行为的记录,一般指对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或刑法的行为的档案登记,而该档案一般存放至公安部门保存。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其他严重情节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打架进派出所是否留案底,要根据处理的结果来区分,如果被公安机关予以行政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就应当有相关违法或犯罪行为记录,就有所谓案底如果只是结果轻微,只是批评教育,也就不会有所谓的案底。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2020-12-18 08:02:49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