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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解析:
非额定岗位就业的女性,其法定退休年龄并非向常人所理解的50周岁,而是需要延长至55周岁方能安享晚年。
然而,有一种特殊情形可使部分群体满足50周岁办理退休的条件,即她们曾在企业单位任职并服务满15年以上,且在此期间成功缴纳了至少15年的个人社会保险费用。
在这种情况下,她们便具备了按照50周岁的标准申请退休的资格。
然而,若您的社会保险自开立账户之日起直至退休之时,始终以灵活就业身份进行缴纳,则只能选择在55周岁时办理退休手续,而无法在50周岁时实现这一愿望。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2024-05-13 15:24:00 回复